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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作者:河北益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30 08:59:31

河北商标注册申请是指自然人或者企业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到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然后经过具体审查,最终可以出具相应的登记证。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一些事情商标查询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商标通过的前期准备。只有通过查询,才能知道商标申请是否有必要的情况,把商标的驳回率降到最低。

目前,我国注册商标超过1000万件,特别是服装、电子产品、食品等商品的注册商标数量巨大,很容易造成同类或类似业务的发生,商标查询业务开展前驳回率约为70%,查询业务开展后驳回率仅为10%但是,一些企业不重视商标查询工作,认为商标是原创的,不会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因此,申请被拒绝,不仅费用更高,而且拖延时间,甚至影响生产还必须注意的是,商标查询后,不等于100%的商标可以注册,因为目前只开展文字商标查询业务,查询结果只是4个月前文字商标信息的反映,四个月内的优先权不能被掌握。

此外,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在同一天申请同一类别的相同或类似商标,因此,商标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申报联合商标还是单一商标取决于使用商标的商品。例如,如果商标被用于大宗商品,组合商标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商标被用于服装、鞋、皮带扣和其他商品,则组合商标可能不够漂亮,当然,是申报单一商标。

此外,申请组合商标或单一商标也有利弊:在成本方面,目前的做法是申请一种商标,一个商标,一个收费。也就是说,一个图形、中文和外文相结合的商标只对一次申请收费。三人分开申请同一类别的,收取三项申请费就核准难度而言,单个商标容易被核准,而组合商标则难以避免其部分与其他人在同类商品上早先申请的商标相似。因此,在审核中有很多退回和修改,审批时间往往被延误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填报商品名称是一项重要工作:一是填报商品名称不能跨类别,要规范具体。

第二,选择整类保护商品。为保护全品类的一般商标,申报的商品必须在该品类的每一组中进行选择,***是目前适合每一组的一种或几种商品,申请费实行超项收取的规定,即一次申请限10件商品/服务,每超过一项收费60元。因此,建议每一份申请应力求报告10件货物/服务,即使目前没有货物/服务。是否逐项上报要根据情况考虑,是否保护整个类别综上所述,商标注册应注意三点。

只要你抓住这三点,你就不会担心商标注册。同时,你会对商标申请有更多的了解。您在以后的申请中会有丰富的经验,商标通过率会有很大的提高在申请过程中,每个商标申请任何注册,涉及其中一个申请,我们应该提交一套相应的申请文件,并且能够支付相应的费用,所以每个人在提交过程中都是一套完整的这些说明,不要有丢失和丢失的问题,否则会受到影响在使用各种材料的过程中,我们会得到更多的保护。申请商标是同样的原则。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认真了解具体的申请过程,能够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这样整个申请的后续过程会更加顺利,一定要把掌握的信息弄清楚,不仅要完整,还要正规,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商标审查标准,做好商标审理工作,服务企业,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商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的审查标准明确如下:第一部分 法律依据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应当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具体为:  

一、《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第二部分 含“中国”字样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二、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三、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第三部分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一、对“国 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 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 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对于上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处处务会、商标局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商标局局务会议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视为近似商标;

(2)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视为近似商标;

(3)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视为近似商标;(4)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视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视为近似商标;

(6)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视为近似商标;

(7)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视为近似商标;

(8)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视为近似商标;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视为近似商标;

(10)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视为近似商标;

(11)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视为近似商标。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对于发展中的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商标都是打开市场,树立品牌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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