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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

作者:河北益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11 08:21:43

最近有许多老板认为只要注册完商标就已经没事了,不在关注后续的一些问题,那么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讲讲石家庄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小编讲讲: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 

最近有许多老板认为只要注册完商标就已经没事了,不在关注后续的一些问题,那么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下面知识产权小编来给大家讲讲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后需要每年年检么? 

无需每年年检,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指定期限内续展或宽展。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此条款也提醒商标注册人,商标核准注册后应注意监控有效期满时间,避免因未办理续展手续造成商标注销。 

二:注册商标在使用中能改变么? 

不可自行改变。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应严格以核准注册的商标进行使用,简单来说就是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是什么样子使用中就应与之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可能会产生被责令限制改正甚至撤销注册的风险。

三:注册商标不能满足所需怎么办? 

另行申请+重新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如果已经核准注册商标的项目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经营商品或服务范围的或因为实际经营需求要进行商标标记改变的,需要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或重新申请,在获得新的商标注册后再根据所核定项目及商标进行使用。 

风险:如果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商标或者改变商标标记使用有可能因为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相同或类似项目上构成近似而产生侵权风险,引发更多的纠纷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重新申请与另行申请反而可以更低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将此风险降到最低。 

四:注册人信息变更,商标如何处理? 

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在发生企业名称变更、企业登记地址产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对名下商标进行相应信息的变更,且在实务中是需要对名下全部商标进行变更。 

风险:一方面,如果不进行及时变更可能会发生上述第2点情形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在没有代理机构代为注册申请且发生了被他人提起撤三、无效等程序时,官方会按照原地址进行文件寄送,以此造成因无法接收文件而无法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等情况进而可能造成商标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严重后果。

五:商标被他人提“撤三”,怎么办? 

因我国商标注册量极大,而能被用来注册商标的元素有限,为了促进商标注册人对商标使用的积极性,避免大量商标闲置造成商标资源浪费,我国《商标法》规定了“撤三”制度即“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实务中不免发生在后商标申请人对构成障碍的在先注册商标提起的“撤三”情形,毕竟没有“无缘无故的撤三”。如果您的商标一直在使用却收到了“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也无需惊讶,收集证据并及时答辩方可。 

1、时间上的应对: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在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的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证据材料,时间的计算方式与本公众号《驳回复审失败的救济途径》内容一致,可参照。

2、证据上的应对:证据材料应限定在①指定三年期间②被提起撤三的商标③被提起撤三商标所核定的具体商品、服务项目,也需具体看撤三申请人所指定要申请撤销的项目。更多应对注意事项可参照本公众号《应对撤三,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3、“正当理由”的抗辩:《商标法》设置的“撤三”规制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如果商标注册人确实存在“正当理由”的,则可以此抗辩。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一)不可抗力;(二)政府政策性限制;(三)破产清算;(四)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此处商标注册人即商标所有人,既包括申请商标获得注册的申请人,也包括商标转让后的受让人,还包括商标权因转让以外的事由移转后的商标权的继受人。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可以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由于李某不是“华衣”商标的所有人,因此李某的申请不会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

商标转让作为企业获取商标的一种方式,因其速度快、风险低而受到企业的追捧,市场上诞生的商标转让平台也不在少数。即使在市场上,商标转让的受欢迎程度也远高于商标注册,两者之间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但即便如此,商标转让仍有诸多限制,那些不允许转让的商标即使商家想购买也无法实现。

那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什么商标不能转让?商标转让只能通过固定的法律程序完成。但因各种原因证明无效的商标不得转让,商标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当然,由于商标的限制,无效商标是不允许转让的。有类似商标和联合商标,不能单独转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双方在办理商标转让时,需要将商标与同类商标一并转让,共同商标也需要一并转让。然而,有些企业为了谋取利益,只想转让其中一个商标。如果商标局发现类似商标没有一起转让,就无法成功转让。

因此,第二个限制是有类似的商标不能单独转让。自商标注册之日起,商标必须按照授权时的说明书使用。无论是颜色、笔划、图案、文字,都不允许随意添加、删除或修改使用。一旦商家修改和使用商标,由于法律的限制,不可能完成转让。被他人质押或者授权使用的商标不得转让商标有多种用途,其中一种是作为质押贷款或授权他人使用。

因为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所有权的转让,但上述两种形式分别占有商标权的一部分。在法律层面上,此时商标无法完成转让手续。商标持有人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后者被称为联合商标。如果商家此时要转让商标,必须征得所有持有人的同意才能完成转让,否则将无法完成。

1.购买转让的注册商标要办哪些手续? 

答:(1)转让人和受让人要签定一份转让协议,协议签定以后受让人即可使用此商标,同时办理转让申请手续的,可以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即在商标上打上“注册商标”的字样或“R”的符号,但权利还是转让人的。因为转让注册商标需要核准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2)受让人要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

 2.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要提交哪些资料以及商标法对商标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答:(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申请书盖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转让人和受让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要盖上受让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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