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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个人专利申请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河北益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2 08:35:37

如果收到别人的警告函,说自己涉嫌侵犯他人专利,这时候不要慌张,要自信的进行一下几项抗辩,才能真正的成功应对别人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成为专利侵权的被告不是可耻的,但是没有积极的进行抗辩,就是一个笨被告的表现。专利侵权抗辩在遇到专利诉讼时,首先要想到的抗辩就是诉讼时效的抗辩。

专利法第62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对于持续侵权的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一、专利合同抗辩专利合同抗辩,是指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以其实施的技术是通过技术转让合同从第三人处合法取得为理由进行侵权抗辩。此抗辩理由不属于对抗侵犯专利权的理由,只是承担侵权责任的抗辩理由。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受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构成共同侵权。在合同双方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共同被告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确定责任时,应当由转让方首先承担侵权责任,受让方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以合同抗辩的同时,要求追加合同的转让方为共同被告的,如果原告同意追加,则应当将合同的转让方追加为共同被告。如果原告坚持不同意追加,在合同的受让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另行通过合同诉讼或仲裁解决合同纠纷。被告可以收集取得原告明示许可的证据,如许可合同、相关函件等,还可以收集得到原告默示许可的证据,例如,虽然没有签订许可合同,但原告曾指导实施其专利技术。

二、不视为侵权的抗辩我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用尽的抗辩专利权用尽是指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出售后,第三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是只有针对合法生产的专利产品才有穷竭,非法生产的产品不受此限。二是第一次销售必须是合法销售,即时经过专利权人或者是被他许可的人同意而合法的投入市场,而不是偷窃或者非法仿制而来的。三是进入流通领域后,穷竭的只是使用权、销售权和许诺销售权,制造权和进口权仍未穷竭。四是并非所有国家的专利法都明确承认专利权穷竭。

2、先用权抗辩在诉讼主张先用权的条件:一是技术来源,技术必须是自己独立研究开发的,或者是通过合法途径从他人那里取得的。二是使用技术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即必须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进行,并在申请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停止。在先的实施行为和准备行为必须是在专利权有效的领土范围内进行。

3、临时过境的抗辩4、科研使用的抗辩三、在先的实施行为和准备行为。

四、免赔事由的抗辩如果涉嫌侵权人是专利产品的使用者或者销售者,涉嫌侵权人不知道该产品属于侵权产品的,并能举证证明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可以提出自己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而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不构成侵权的抗辩在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大部分情况下,都在争论一个问题,就是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是被告在侵权诉讼中最常见的抗辩。这就需要被告的法务人员、技术人员、及其聘请的律师,共同努力合理确定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正确适用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等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证明自己的产品、方法或者外观设计并没有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

六、公知技术的抗辩即使涉嫌侵权人通过分析,认为自己实施的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但是涉嫌侵权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的,仍可以提出公知技术的抗辩。

七、滥用专利权抗辩获取专利权的抗辩和宣告无效的抗辩、专利终止的抗辩、恶意申请的抗辩寻找证据:

1、被控侵权人应当对现有技术进行全面的检索和调查,寻找该专利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专利检索的范围,包括世界各主要国家的专利文献,有关技术领域的专业期刊等。对现有技术的调查,主要是调查各类产品的说明书、广告、目录等,以确定在专利申请日之前是否有同类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2、应当审查涉案专利的专利文件,包括专利的授权文本,专利在申请阶段、复审阶段、无效阶段等的各种专利文件,例如审查意见通知书、意见陈述书等原始文件,通过这些文件可以了解原专利申请审批过程中的修改和变动情况。

八、被告之反诉“侵权人”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反诉无效或者将专利权人诉诸为另一案的被告,就是专利官司中的反诉。

九、请求确认不侵权之诉专利法第63条第2款,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公司注册章程的范本是怎样的?公司章程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内容由法律规定,是法律记录。公司章程的记录应符合法定的格式和要求。公司章程应包含八个项目:

1。公司名称和公司名称是公司与其他公司和市场实体的区别标志,是法人的名称。公司的住所是其总办事处的所在地,公司必须有居住的地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是确定公司和确认其权利和义务的基础。

2.公司业务范围这是指公司经营的行业和项目类型。在法律上也称为公司的行为能力。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有些需要依法批准。据称,公司的业务范围是界定公司业务活动的界限,方便政府监督管理,也便于管理人员实施。

3,公司注册资本的注册资本是指以货币表示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公司的章程应说明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

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自然人股东应说明姓名,法人股东应说明姓名。这是为了表明哪些是公司的投资者。

5,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出资方式为资本类型。无论股东是以资金,实物还是无形资产出资,都应在公司章程中说明。出资额是指每种出资额的价值,应以货币表示。出资时间是指股东出资的日期和时间,如果股东分期缴纳资本,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注明出资各期的时间。

6,公司的主要机构及其生产方式,权力和程序规则公司的主要机构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这些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具体生产方法应在公司章程中说明。同时,这些机构的职能,程序和规则也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即公司与外界有法律关系时代表法律代表的人。法定代表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根据本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章程的主席,执行董事或公司经理,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8.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是限制公司行为和规范公司股东关系的重要文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威,以会议形式确定公司的主要议题。除本条规定公司章程应载有事项外,股东大会还可以约定其他被认为是必需的事项。一般认为,法定章程规定的事项是绝对必要的记录事项,股东大会另行记录的事项是相对必要的事项。公司章程按照法律规定的事项完成后,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注册到了商标,也不能放下心来,商标还有许多后续工作需要做的。许多人,就因为商标到期了没续展,导致失去了商标。那么当商标到期了怎么办呢?注册一枚商标,那是相当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做的一件事。

你得提前检索商标吧,看看是不是有人比你先注册了商标、你得等一年吧,那还是你注册顺利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话,那你还得自己到商标局去提交材料、而如果不顺利遇到驳回复审、异议,还得自己找材料、证据,亲自辩论。如果运气很好的注册到了商标,也不能放下心来,商标还有许多后续工作需要做的。许多人,就因为商标到期了没续展,导致失去了商标。那么当商标到期了怎么办呢?下面就由石家庄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讲解一下商标到期后的商标续展小知识吧!

一、商标续展商标到期,最需要做的便是商标续展,通过商标续展的方式,缴纳费用去让自己的商标有效期,再增加十年。而商标续展,就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二、商标续展的材料

①《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④申请文件是外文的话,还需要提交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⑤如果委托了商标代理机构,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三、商标续展途径

①亲自到商标局办理

②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四、商标续展费用续展费用:1000元迟延续展费用:250元(宽展期)

五、商标续展时间商标有效期:10年续展期:有效期满前12个月宽展期:有效期到期后6个月

六、商标续展常见问题

①商标续展后证书是给新的吗?证书是不会重发的,可以给一个续展证明,一个商标使用的时间越长,那么它的续展证明也就越多。

②续展申请不符合条件怎么办?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而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的话,商标局也会按照地址,邮寄通知。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认为由加多宝方面2012年以“王老吉有限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具有误导性描述内容,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是王老吉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医用营养饮料;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品;医用糖果”等商品上,广药集团于2013年12月5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理做“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

商标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注册为商标。诉争商标“怕上火喝加多宝”可以拆分为“怕上火喝”和“加多宝”两部分,易被消费者理解为具有“害怕上火,喝”的含义,从而误认为该商标指定使用在“医用营养饮料”等商品上具有一定抑制“上火”的功能。因此,法院判决“怕上火喝加多宝”不能注册是正确的。

商标对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示,是不为商标法所允许的。提醒,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商标使用时,应严格按照《石家庄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注册商标。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其组合,以及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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